日前,省政府正式批复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建设范围以市区为核心,辐射所辖县(市、区),这标志着我市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试点期为2015年至2017年,共实施70个建设项目,总投资高达135亿元。
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是落实生态文明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我市具有良好的水资源、水生态禀赋,彰显出鲜明的水乡特色。去年5月,我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按照省政府批复的《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我市将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全市用水总量红线、用水效率红线、水功能纳污红线,通过水资源管理红线约束和倒逼机制,不断调整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带动用水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围绕“河海安澜、碧水畅流、岸绿景美、水韵盐阜、湿地之都”总体目标,我市做足做好水文章,重点实施十大示范项目,包括通榆河清水走廊示范工程、盐龙湖生态净化提升工程、盐都区双新大道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片区项目、沿海垦区高效节水示范项目、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新能源海水淡化、湖荡湿地生态修复、沿海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水美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古淮河入海口水文化基地建设等。力争通过三年试点建设,构建起水安全保障、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水生态维护、水文化传承与水管理服务六大水生态文明体系,着力打造沿海平原水网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城市,为加快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的美丽盐城提供坚强支撑和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