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盐城市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从今年起我市将设立总规模达50亿元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一个新兴产业一支基金,一个区域一支基金,一个牵头部门一支基金的要求,分别在相关领域设立8支产业投资引导子基金,2017年至2019年分期到位。同时,为解决企业在转型升级、并购重组及上市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可由引导基金出资设立并购基金。
根据规定,这8支产业投资引导子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智能终端、大数据、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力求以政府引导基金为“杠杆”,撬动市内外资本进入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作为政策性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于重点产业引进和实体经济的发展推动作用重大,历来吸引着外界目光。据了解,我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扶持产业发展转型资金、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市级其他政府性资金、上级政府性引导基金等,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引导基金不直接参与项目投资,而是与投资机构合作,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对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以股权投资方式推动发展。
“与其他地区相比,我市《办法》有设立容损制度、规模适当、设立程序规范、设立跟投制度、设立创业资本课堂、规范退出机制、市区联动等七大亮点。”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5只产业引导子基金在筹划设立中。
2015年以来,我市积极实施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改革,并于2016年9月出台了《盐城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做大产业基金“蛋糕”。截至目前,我市已与各风投机构合作设立10支市场化产业基金,首期出资合计44.05亿元,可撬动社会资本305.85亿元,已实现投放项目20个,累计投放资金11.73亿元。此次出台《盐城市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我市将再设总规模达50亿元的政府产业引导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种子期、早中期的成长型企业。至此,我市产业基金投资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完全覆盖企业初创期、生长期、中早期、成熟期各个发展阶段所需的股权投资基金产业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