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苏盐城商会招收二届理事、会员计划书
商会历史沿革
上海江苏盐城商会,是2008年在盐城市民政局注册成立的“盐城市在沪企业联合会”的基础上,于2015年9月18日经上海市民政局、上海社团管理局批准成立一级法人社团组织。从盐城在沪企业联合会到上海江苏盐城商会,10年来,在盐城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沪盐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本会在服务会员、整合资源、招商引资、回报家乡、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沪盐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1年盐城市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了上海盐城商会党委,现有10个党支部,近100名党员,形成商会服务和党务工作二种工作形态。
招收成员计划
一、本会设会长(理事长)1名、常务副会长(常务理事)若干名、副会长(理事)若干名、副秘书长(理事)若干名、会员若干名,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每届任期4年。
二、此次招收的成员对象为本会二届理事、会员,二届期间为2019年—2022年。
三、凡在上海市经营的盐城藉企业、盐城藉在沪机构及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请入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四、入会条件:
(一)承认本会章程,参加本会活动;
(二)按规定缴纳会费;
(三)热心本会工作,奉献本会事业;
(四)奉公守法,依法经营,信誉良好
(五)有互助合作的团队精神。
五、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及团体,可向本会秘书处提交入会书面申请,经秘书处审核后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方可成为本会成员。
六、会费收缴标准:
会长、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一年一收,副会长、副秘书长、会员一届一收,每届四年。
(一)会长壹拾万元/年;
(二)党委书记伍万元/年;
(三)常务副会长贰万元/年;
(四)副会长贰万元/届;
(五)副秘书长壹万元/届;
(六)会员壹仟元/届。
一直以来,本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践行“一切为了会员,一切服务会员”的商会宗旨,发扬“包容、合作、分享、共赢”的商会精神,促进会员交流、服务会员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营造盐商大家庭的温馨氛围;注重各种资源的整合,提供服务交流平台,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以商会友,促进会员企业发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商会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加强两地经济交流;引导会员开展公益慈善、返乡投资、商务考察等活动,履行商会社会责任、树立良好正面的盐商形象,促进沪盐两地经济文化交流,为两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再作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