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社会组织年度工作会议在沪召开,上海盐城商会派代表参加学习
7月30日上午,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组织的“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社会组织年度工作会议”在世博村路139号8号楼会议室召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副主任黄建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社团局相关负责同志就社会团体如何规范有序发展进行了专题辅导。会议通报了2018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社会组织发展情况,表彰先进,开展经验交流,并就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近150名上海异地商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上海江苏盐城商会派代表参加学习。
社团规范管理指导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社团管理处处长黄一飞带领大家学习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包括:《上海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上海市异地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关于加强本市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及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等文件。
黄一飞在介绍社团管理的要求时着重指出:上海市可以设立省级异地商会和地市级异地商会,统一原籍地在上海只能设立一家异地商会。在原籍地注册成立的县级商会活动范围应只在原区县级籍所在地,不在上海市范围内。在上海获批成立的省级异地商会和地市级异地商会可设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开展活动应当使用所属商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其收取的会费应当缴纳所属商会账户统一核算。
表彰先进,经验交流
会议通报了市合作交流系统第三届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和2017年度第二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上海市江苏商会、上海市新疆商会获评“第三届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上海市浙江商会、上海市江苏商会、上海市淮安商会、上海市哈尔滨商会、上海市浙江温州商会5家单位分别获评5A、4A、3A等级。上海市江苏商会、上海市安庆商会、上海市福建商会、上海市浙江商会分别从年检工作落实、商会规范建设、创新发展、促进两地合作交流等角度作了经验分享交流。会上还通报了《2018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社会组织发展简况》。
扶贫动员
为坚决贯彻执行总书记提出的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本次会议,重点宣传了《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资助社会力量参与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政策,对引导异地商协会关注和参与上海市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商会发展要求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副主任黄建平充分肯定了系统异地商协会发展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并对商协会的规范化运营和服务两地合作发展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一方面,系统商协会要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成为会员守望相助、共生共荣的家园,成为促进两地合作共赢的桥梁纽带,成为维护两地发展稳定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要注重规范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政策要明思路要清;加强内部治理,遵纪守法照章办会;重视常态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THE END
会后,与会商会代表纷纷表示将吸纳上海市浙江商会、上海市江苏商会等先进优秀商会的办会经验,结合自身商会特点,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服务意识,诚实自律、提升能力、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努力把自家商会办成品牌商会。同时表示此次学习受益匪浅,不仅进一步了解了本市对异地商协会健康发展的相关要求,还对积极参与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上海江苏盐城商会,是2008年在盐城市民政局注册成立的“盐城市在沪企业联合会”的基础上,于2015年9月18日经上海市民政局、上海社团管理局批准成立一级法人社团组织。从盐城在沪企业联合会到上海江苏盐城商会,10年来,在盐城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沪盐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本会在服务会员、整合资源、招商引资、回报家乡、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沪盐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1年盐城市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了上海盐城商会党委,现有10个党支部,近100名党员,形成商会服务和党务工作二种工作形态。
本会设会长(理事长)1名、常务副会长(常务理事)若干名、副会长(理事)若干名、副秘书长(理事)若干名、会员若干名,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每届任期4年。
入会联系手机号码:13817181319,可添加微信
本文编辑:上海盐城商会秘书处 张丽娟
部分文字来源于:上海合作交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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