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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经济实体的公告
阅读: 2754 次       日期: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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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盐城商会《章程》总则第三条“商会宗旨”规定和二届第二次、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意见,现就创办经济实体、拟成立上海盐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向全体会员公告:

一、为壮大商会经济基础,寻找适合商会发展的生长点,由戴春明、钱祝昶等人作为发起人,拟在商会内部以会员单位为主体、服务会员为宗旨、自愿为原则,依据《企业法》创办经济实体。

二、经济实体的名称争取加入“盐商”字号,初定为“上海盐商XXX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及生产、环保、现代服务业,具体以国家相关部门核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注册资金3000-5000万元人民币,分两期到账。第一期资金1500-2500万元,主要投向为小额贷款公司和现代物流。每股30万-50万元,上海盐城商会全体会员均有出资权,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按相关法律拥有权益和义务。

四、“上海盐商XXX公司”独家使用“盐商”字号,为支持商会发展,公司每年税后利润需划出一定比例资助商会发展,也作为公司对使用“盐商”字号的回报,商会不承担公司的经营亏损及一切风险。

五、公司认股登记从五月十二号开始至五月二十二号截止。在截止日期不报名登记认股的会员,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六、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人员。具体依法由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盐城商会秘书处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认购登记联系人:

凌德凯  13701888209

张丽娟  1381718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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